政策法规
《郑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政策解读
《郑州市加快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主要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我市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基本原则、发展目标、总体架构和重点任务,为我市科学有序统筹推动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提升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提供政策依据和路径遵循。
一、《意见》的出台背景
为健康有序推进我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推动数字经济与新型城镇化融合发展,提升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依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豫郑办【2020】27号)和《郑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郑州市加快数字经济发展实施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郑政文【2020】8号),提出本《意见》。
二、《意见》的主要目标
到2022年,将郑州建成特色鲜明、集聚和辐射带动作用大幅增强、综合竞争优势明显提高、在保障改善民生与创新社会管理等方面成效显著的新型智慧城市,探索出一条符合市情的新型智慧城市发展路径,推动1—2个试点区县(市)进入全国新型智慧城市先进行列。
到2025年,各区县(市)智慧化水平整体大幅提升,城市基础设施更加智能,城市管理更加精细,公共服务更加智慧,生态环境更加宜居,产业体系更加优化,发展机制更加完善;县域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全面展开,覆盖城乡的智慧社会初步形成。
三、《意见》主要内容
《意见》提出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调研指导河南省和郑州市工作时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把握国家中心城市建设重大战略机遇,按照以信息化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分级分类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要求,以提升城市治理水平、公共服务能力为重点,以体制机制创新为保障,加强政府引导,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服务和产业发展全面深度融合,实现城市治理智能化、集约化、人性化,有效提升城市综合承载力、创造力、竞争力和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意见》明确了以人为本,便民惠民;顶层设计,系统布局;政府引导,多元参与;因地制宜,科学有序等四项基本原则。
《意见》提出我市新型智慧城市的总体框架:基于“1个平台、3大体系、4大应用”的“134”一体化架构规划实施(“1”即建设统一的中枢平台,“3”即构建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标准规范、网络安全等三大体系,“4”即实施城市治理、民生服务、生态宜居、产业发展等四类智慧化创新应用),各县(市、区)可根据自身需求依托市级统一的中枢平台开展特色智慧应用。
《意见》明确重点任务及主要抓手:以基础设施集约化、城市治理精细化、民生服务便利化、生态依据可持续化、产业发展数字化等5个一级指标为重点任务;以宽带网络设施、物联感知、新型智慧城市中枢平台、网络信息安全、智慧交通、智慧城管、智慧安全、智慧应急、领导驾驶舱、智慧医疗、智慧教育、智慧金融、智慧旅游、互联网+政务、智慧生态环保、智慧社区、智能制造、智慧园区、智慧农业、智慧物流等20个二级指标为抓手;以智慧交通、智慧医疗、智慧社区等应用场景为重点突破口;积极探索新型智慧城市发展路径、管理方式、推进模式和保障机制。
四、《意见》制定保障措施
为实现《意见》的目标,主要采取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策标准、强化要素保障、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信息安全管理、强化规划引导等六项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郑州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领导小组,明确衔接机制和协同分工负责。在政务服务、城市运行、数字经济等重点领域设立专项工作组,加强对各区县(市)技术指导。
2、完善政策标准。由市大数据管理局会同相关局委办等部门,加快建立新型智慧城市标准体系、评价指标体系,定期开展评价。
3、强化要素保障。建立规范的投融资机制,拓宽投融资渠道,探索推行“政府买服务、企业做运营”的市场运营机制,引导新型智慧城市产业在我市落地,做强本地龙头企业,做大新型智慧城市产业。
4、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大新型智慧城市复合型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力度,推动智慧工匠选树、领军先锋评选,建立新型产业、专业人才库,构建多层次、高质量的人才梯队。
5、加强信息安全管理。坚持网络安全底线思维,加强智慧城市网络安全规划、建设、使用,健全和深化网络安全工作。落实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制度,规范重要数据和个人信息采集、使用、管理。
6、强化规划引导。强化新型智慧城市顶层规划指引作用,统筹各县区、各领域信息化规划编制,实现全市信息化系统“整体规划、资源集约、滚动实施、成果评估、动态调整”建设路径。